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通知
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国家社科规划办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开题研究、年度检查、经费执行、变更申请、结题审核和成果宣传等工作进行部署,做好科研管理工作。现将我校国家社科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工作会议将在9月中旬进行(社科处已发布预通知,确定后将在网站公告栏发布正式通知,请相关人员作好开题准备)。
二、年度检查:2010年立项及2010年以前(2011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交正式项目鉴定材料的)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点项目、重大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经费预算执行以及是否有重大变更事项等。特别要求加强经费和事项变更的审核,已申请延期2次的一般不同意再次申请延期。如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在年度检查和结项材料中均须注明。
1.重点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2011年版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3份(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表中“经费使用情况”一栏由各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核查并盖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公章)。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年度检查表》一式3份(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表中“经费使用情况”一栏由各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核查并盖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公章)。年度检查表
三、项目变更:因研究实际需要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延期、变更负责人、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改变成果形式、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自行中止项目、撤项、调整经费预算及其他事项如课题组成员调整),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份(其中1份加盖院系公章;同时填写并发送《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电子文件。如申请变更负责人或成员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的同时还须填写校内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院系公章供学校存档,变更须待国家社科规划办批复后方生效。
四、结项办理:
1. 2005、2006年立项项目已列入清理范围,在规定截止日前(
2.已到结项时间的项目须尽快办理成果鉴定和结项手续,按照结题程序规定(见附件)准备和提交结题材料,在
五、国家社科科研基金项目专题会议
国家社科规划办要求各级社科科研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加大对项目管理和优秀成果的宣传工作。我处将在10月份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题会议,总结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介绍项目阶段性成果,组织项目负责人交流经验,研讨问题,邀相关学科专家现场指导,并形成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年度报告。省规划办将定点到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所有单位项目管理年度报告将全部在省规划办网站公布。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关系到基金使用效益和学风建设,请各院系、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要求作好年度检查工作,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并密切关注国家社科最新工作动态,积极向《成果要报》和“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同期进行,详情见社科处公告栏相关通知。
联系人:段梅娟 电话: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
4.各类年检用表格
2011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2011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变更审批表.doc
变更登记表.xls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鉴定意见表.doc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