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开始申报
各院系、部门,各相关科研机构: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启动。网上申报截止:
一、201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1.规划基金9万;2.青年基金7万;3.自筹项目(自筹校外经费不低于7万)。4.各类专项任务项目教育部各专项任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世代化、大众化,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等)的申报将另行通知。
二、不设指南不限项。请申请者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网上查阅教育部以往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1.高校在编在岗人员(博士后经同意可以申报)。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职称;申请青年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和一般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重点、一般、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申报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者可申报国家社科和国家自科项目,但在教育部项目立项前获得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的,将取消教育部项目立项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按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和上传《申请评审书》。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学校受理。社科处组织申报并集中受理。具体安排为:①
3.填表事项:
①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2012年立项项目一般2014年9月中检,2015年结项,计划完成时间请填写:2015年12月31日(如获立项,通知书上会有明确时间规定)。
②资助经费不包含成果出版费。请按照规定进行经费预算:资料费20%以内:差旅费15%以内:专家咨询费10%:劳务费10%:管理费:重大重点0.3万,一般项目0.2万;辅导员项目5%;“其他”含办公易耗品和中期论文版面费。未作规定的根据实际需要核算。
③《申请评审书》A表中“省级以上社科项目情况”只填申请人信息;研究成果建议用清单式罗列,申请人和成员的成果信息分在两栏填写,成员成果应标明各自作者。成员须本人手写签名。
④《申请评审书》B表供专家网上评审,注意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否则作废;表三中“前期研究基础”可提供A表中的项目和成果的信息,以便专家了解课题研究基础和实力,建议进行概括介绍,不再采用清单罗列方式。成果可标明名称、刊名(出版社)、课题名称等,但不能出现单位和姓名。
⑤项目中期成果、最终成果和成果预计去向应分别填写。P3表中的“最终成果形式”与表四中的“最终成果形式”须一致。请说明中期成果、最终成果的暂定名称、篇数、字数、计划完成时间等具体信息。最终成果可选择一种,如选择两种或以上成果形式,则将以所申报的多种成果形式并列来结项。
⑥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本人签字院系盖章的纸质件内容须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时间紧促,且逢国庆长假,请各院系落实项目申报工作,科研秘书及时通知,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逾期报送行和个人申报材料恕不受理(机关各部门申报材料可在规定时间由申报人直接报送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段梅娟 联系电话:83795192 52090240
附件:1.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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