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作者:段梅娟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单列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和相关申报用表请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单列学科-艺术学-申报资料)查询、下载。现通知我校申报工作主要事项:

 一、项目类别和经费:设重点、一般、青年项目(面向全社会)和文化部项目(面向文化系统)。经费额度和预算比例参照国家社科规划基金。
        
二、《课题指南》对原有学科分类及名称进行了适当调整,申请者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其中指定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鼓励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我国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

三、研究周期和成果形式: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一般79月)起计算,基础研究23年;应用研究根据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除重要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四、申请条件: 

1、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有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国家社会、教育部人文社科、其他部委办及省级社科等)未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评审书》须附相关结项证书复印件)。

3、申请重点项目须副高(含副高)以上且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须提供课题证明材料);申请一般项目须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且须在课题相关研究领域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青年项目申请人(含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310之后出生)。如申请人不具备副高职务,须由2名正高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均须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以下情况不予立项: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六、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可参照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但也有不同之处,请仔细阅读表内和表下的文字提示。

七、申报受理:艺术学单列项目不限额申报。社科处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预审和形式审核。220院系集中报送申报书草稿和申报统计表,31受理正式申报材料,35日报送文化厅。文化部申报截止:2012310日。

八、申报材料: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用计算机填写,建议中缝装订,1份盖院校公章);2、论证活页6份(建议用A3排成4页);  3、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4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统计表(院系汇总盖章)及电子版。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 

            2.国家社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与活页.doc 

            3.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统计表.doc 

 4.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5. 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85/220184/221262/16831928.html 立项课题汇编  

 6.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85/220184/221262/16831821.html   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      

              

 

 20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