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转关于邀请参与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函

发布时间:2012-02-24   作者:李建梅

紧急通知:转关于邀请参与南京市第六次人口

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函

 

有关单位:

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经进入到资料开发分析阶段,根据整体安排,为有效地做好资料分析研究工作,努力提升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层次和水平,现诚挚地邀请贵单位参与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一、组织单位

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南京市统计局、南京市统计学会

二、参与对象

在宁有关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三、工作流程

1、确定意向。请有意参与我市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单位,对照《南京市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参考题目》进行选题,并确定课题负责人,于2012年2月底前回函我办(回执附后)。同时,请各有意参与我市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单位提供相应课题的研究提纲。

2、选题确认。为便于统一协调,避免重复,我们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初评小组,根据各单位的选题意向和课题研究提纲等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后,选择时机召开人普资料开发应用课题工作会,商讨确定一般开发课题和重点开发课题,并于3月底正式通知课题立项

四、课题管理

1、以参与对象单位为主进行课题的开发研究,课题数据应以人口普查数据为主。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根据课题内容,选派相应专业人员参加课题组予以配合。

2、研究课题要求在20129月底前完成,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对符合要求的论文将汇编公开出版。

3、研究课题的版权为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所有,研究成果在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汇编出版之前不得公开发表。

4、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不得以过去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课题成果,也不得未经同意,将研究成果另作它用。

5、凡因特殊原因,参研单位终止课题研究的,应将课题研究经费及全部资料退送还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资料的提供和使用

1、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向课题承担单位提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汇总资料和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编印的有关资料。

2、在研究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其他人口普查资料,可书面提出申请,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给予满足。

3、研究中需要的非人口普查资料,由各课题组自行收集,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

4、由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所有人口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承担的课题研究中,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六、课题经费

按照有关规定,我办将对各项课题给予经费补助。由本局局领导亲自担任课题组长的课题(暂定2个),每个课题为5万元的补助;其余为3万元的补助。

各类项目一经申报即视为同意在资助经费额度下可如约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立项后,我办在20个工作日内按资助额度的50%予以拨付,余款在课题结题验收后予以补足。课题如果不能按期结题或经专家小组评定为不合格,则课题承担单位必须退回预付的研究费用。

七、联系方式

请我校有意向申报此类课题的教科研人员速与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南京市统计局)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东路4126号楼   邮政编码:210008

联 系 人:吴忠林 联系电话:83639434(传真) 13186439255

    e-mail:njwzl@js.stats.cn

我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   联系电话:83793762

 

附件:1、回执.doc

     2、南京市人口普查课题研究参考题目.doc

 

                           社科处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