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南京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5   作者:段梅娟

转发南京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通知

 

各相关院系:

接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关于进行南京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宁社科奖字〔20121号),申报时间为:2012510日—615日。如有申报,请在6月11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由学校审核用印后统一办理。

1.评奖范围和对象、成果申报办法见通知(附件)。

2.按规定部属院校人员属于非本市作者,关于非本市作者的成果申报详见通知相关说明。

3.申报材料:①《申报表》一式3 份(其中1份盖院系公章供学校存档);②配套电子文档;③成果原件1份;④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装订在申请书后面。不提供附属证明材料的,《申报表》所填社会效应和评价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注:获一、二等奖的成果原件存档不退,其余可于2012111日至20日(公休日除外)从申报点领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南京市社科成果评奖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成贤街431号楼421室;联系电话: 8361406083610587)

社科处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1.关于评奖工作的通知.doc    2.评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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