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检工作开始,
一、中检范围:
1.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然后参加2013年的中期检查。
2.2009年立项项目参加2011年中检未获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检,如不参加或中检未通过,将予以撤项。
二、中检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外,还须填写《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重要变更申请表》,涉及成员变更的须同时填写校内《课题登记变更表》》(经相关参与人签字确认,院系审核盖章),学校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社科司批复,获得批准后在社科系统中进行成员变更登记。
2.中检内容:计划是否如期进行;经费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至少正是发表论文1篇(须为第一署名人),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或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认定。
三、中检工作步骤:
1.负责人填写《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报告可为复印件,装订在《中检书》后面;
3.填写中检情况汇总表电子文件并发送社科处;
4.申请事项变更(如成果形式、研究周期、成员调整等)的,同时填写并提交教育部《变更申请表》2份;涉及课题组成员变更的,还须另外填写校内《课题登记变更表》1份(经各成员签名确认并院系盖章),获准后在社科管理系统中进行成员变更登记。
四、学校受理中检材料截止:2011年9月3日(星期一)
五、中检结果由社科司统一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经费于年底下拨。两次中检未获通过的,将予以撤项。无故不参加中检查的,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各类人文社科项目。
六、已通过中期检查或获准延期的项目负责人,请抓紧成果鉴定和结项准备,如期办理结项手续。最终成果形式须与原申请或获准变更的申请一致。结项程序为:
1.负责人填写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终结报告书》3份,发送电子文件;课题组成员如研究过程中未办理重要事项变更申请,须与原申请书一致。
2.符合免于鉴定的可申请免鉴定。条件:①符合原申请书最终成果形式和数量;②专著已正式出版;以论文结项的,以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SSCI等高级别论文2篇;
3.不符合免于鉴定的项目,由学校组织5位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后才能办理结项。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