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国家社科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正在受理

发布时间:2012-09-17   作者:段梅娟

补充通知:国家社科后期资助、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正在受理

 

各相关院系: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常年受理(一般于410910前),定期评审(分别在6月和11月各集中评审)。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受理后报送省规划办审核汇总。下半年省规划办申报受理时间截止920日。如欲申报,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及时报送社科处。

一、后期资助项目:

申报成果为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及工具书。要求完成80%以上,尚未出版。以博士论文申报的,必须在通过后满2年并作了较大修改。资助额度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5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书3份;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

3.申报成果:①由3名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②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2张,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

二、中华外译项目:

资助对象为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发行;直接以外文写作完成60%以上,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达成出版意向的著作。成果须以外文(英、法、西班牙、俄、德、日、韩、阿拉伯)或中外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每10万字资助10万元,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经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书(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下载,国内出版机构和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一式6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
  2.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须为核心章节,2万字以上)各5份;
  3.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各1份;
  4.包含以上材料电子版的光盘2张。

 

详细文件见附件,或登录全国哲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附件: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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