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2013年度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开始。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课题、资助额度及研究周期:设8个选题方向,题目可自拟(详见附件);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二、申报条件
1.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鼓励高校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跨学科的联合研究。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手写签名。
3.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攻关、基地重大、后期资助、一般项目等)的负责人、在研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重点、一般、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等)负责人不能申报;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被撤销者不予申报。
4.可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但不能同时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其他各类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限项申报:申请人于12月28日前向社科处提交《申请评审书》初稿1份,由学校进行评审推荐。经学校推荐后,申请人修订完善《申请评审书》,1月7日前提交定稿2份(左侧装订,1份院系盖章供学校留存),同时发送配套《申请评审书》电子文件。
3.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上传《申请评审书》至教育部。如有问题将及时反馈申请人。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1日。系统关闭后不能再申报上传。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经费预算比例:图书资料20%以内,差旅15%,劳务费和咨询费各10%,管理费0.2万,设备费指购买电脑、打印机之类,“其他”指办公易耗品和中期成果版面费。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实际需要核算。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附件:1.
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通知.doc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