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结项结果及相关后续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8   作者:段梅娟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检、结项结果及相关后续工作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20129月对2010年立项(含2009年立项尚未通过中检)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我校中检结果及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检情况
  1.我校参加本次中检项目共计43项,其中38个项目顺利通过中检并获二期拨款;4个项目获同意延期至2013年参加中检;109年项目未能通过中检。名单详见附件1。

 2.通过中检的项目负责人请一周内到社科处办理二期经费切割手续;2010年立项项目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获通过的项目,停拨二期经费,2013年重新进行中期检查。二次中检未能通过的项目,依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二、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1.凡项目负责人、管理单位、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周期、课题组成员、经费预算等事项需要变更的,均须向教育部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并获得批复。本次我校共提交了19项变更申请,已获得同意批复(其中109年项目获得同意变更成果形式,延期申请未获同意,须按照变更后成果形式尽快办理结项,以免撤项)。

 2.变更申请获得同意批复的项目负责人,请按变更后的成果形式、研究周期或成员等开展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变更事项为成员调整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填写我校《课题变更登记表》,经项目负责人、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院系科研领导签名并盖院章后到社科处办理审核盖章,然后在社科科研管理系统“成员变更”中填写变更信息,同时上传《课题变更登记表》扫描件,经院系和社科处审核后系统显示变更后的状态。学校积分考核或职称评审均将从本系统导出相关信息,不提交的网上变更信息的将不显示相应变更信息。表格见附件3。

 

三、结项情况及结项办理程序

1.2012年结项项目(陈爱华、程明震、胡朝阳、甘锋),请项目负责人到社科处办理项目尾款。

2.所有通过中检的项目,可随时向社科处提交结项申请(教育部一般在3月、9月份集中办理)。结项程序和准备材料提示如下:(见附件4、附件5) 

1)终结报告书2份(内含经费表需财务处审核盖章),同时发送配套电子文件。终结报告书中参与人员名单须与申报或获得同意的变更结果一致。2)最终成果3套(专著提交原件或打印装订稿;论文提交1套原件,2 套复印件;研究报告提交装订稿3套及相关采纳证明)

3)最终成果形式必须与申报或变更获得同意的形式相符合;所有成果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注,无标注的成果不予认可。

4)鉴定或免于鉴定:专著已正式出版;论文有2篇(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在SSCI等高级别学术刊物发表;研究报告正式出版或有相当级别的机构、企业的采纳证明,可申请免于鉴定。不符合免于鉴定规定的,须组织专家进行会议或通讯形式的成果鉴定(5位专家,本单位不超过2人)。

联系人:   段梅娟  83795192    老图119      dmeijuan@126.com

经费办理:李建梅  83793762    老图117

 

附件1.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doc

附件2.  中期检查及拨款情况.pdf  2012重要事项变更批复.pdf

             结项及拨款情况(2012年4月1日-2012年11月30日).pdf

附件3.  课题登记变更表.doc

附件4.  教育部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附件5.  结项材料审核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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