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作者:段梅娟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现对2007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年度限度进行清理,请项目负责人在630报送结项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列入清理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全国规划办公室将作撤项或终止处理。

请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项目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办理结项。凡有延期、内容调整、人员调整等重要变更的,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交变更申请表,获准后方可实施。

联系人: 段梅娟  83795192

附件:最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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