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3   作者:段梅娟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转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申报工作相关文件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发展报告项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主要资助相关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可参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
  发展报告项目分为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种,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项目指南基本一致,具有连贯性,已连续公开出版2年以上。申报者须为在编专职教师,研究团队内外联合,研究和编写队伍相对稳定。发展报告的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前期成果得到本领域同行、实际应用部门的好评。
  (二)培育项目:名称和研究领域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指南。申报者须对项目指南之外的发展报告名称和研究领域做严密的论证说明。组建的研究团队在申报领域有一定前期积累和较好发展潜力。有充足的研究经费和建设条件,学校有政策、经费和人员等大力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发展报告项目:1.译著、工具书、论文及论文集、教材、软件、音像电子制品等形式成果。2.申报内容存在学风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3.申报建设项目不同意统一组织出版。
  三、项目管理
  1.建设项目,每年资助30万元,培育项目每年资助5万元。第一批经费在批准立项后拨付,后续拨款视检查评估结果确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期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决定是否继续列入建设计划。
  2.课题组每年撰写和出版一本高质量的年度发展报告,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研究成果,同时完成在协同创新、专题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咨询等方面规定的建设任务。建设项目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要求,由教育部确定的出版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培育项目自行联系出版,不得使用统一标识和封面设计
  四、申报办法和要求
  1.高校申报数不超过3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网上申报。510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63。请申报人527之前提交《申请书》初稿1份,由学校评审推荐后反馈申报人修订。   

361正式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1份盖院章共存档),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评审书》一并装订,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申报建设项目须同时报送近两年发展报告3套。同时发送《申请评审书》word电子件。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社科处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 1.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的通知.doc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指南.doc  

                    4.申请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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