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5   作者:李建梅

关于下达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部门,各相关负责人: 

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立项结果由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的通知》苏教社政〔20134号),我校获重点项目5项。请各项目负责人明确相关事项,按要求办理以下手续:

1. 本次立项的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下达之日起2年至3年内完成。根据申报通知要求,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项目还必须提交政策咨询建议。

2. 所有项目必须按原项目申请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明确分年度研究目标、成果形式及相关成果提交时间。任务书14份(其中1份院系签字盖章供留存)及电子版务必于628(星期五)前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3. 登录学校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新增项目信息(校园信息门户—快速通道—管理服务—社科—纵向项目登记—立项登记—新建项目),准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与获批准的申请书完全一致,含负责人,工作量合计为100%)、导入附件(项目申请书电子文件、项目任务书电子文件)。

4.科研管理信息保存后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再提交社科处审核。为方便及时审核,填写提交后请通知院系科研秘书和社科处。

5. 项目经费另行下达,首次拨款批准经费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结题验收后拨付10% 

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

附件:

1.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名单.xls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社科处

                                2013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