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开始申报(通知见附件1)。申报要求与2012的相同。现将申报要求和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须从中选一。
2.类别和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
3. 申请人须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拟申请资助额度,并按照管理办法(见附件5)进行合理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经费预算建议:资料20%,差旅15%,管理费重点0.3万元、其余0.2万,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各不超过10%。数据采集费需考虑是否有正式发票;出国费一般不填写。
4.申请人须有副高(含)以上职务;不具副高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与人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有亲笔签名。
5.申报青年课题(含全体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
6.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科、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支持已有2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7.研究周期1-3年,最多5年。其中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二、申报组织:
1.所需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下载。
2.申报材料:①重点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1份学校存档);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4份(其中1份学校存档);②《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③《课题汇总表》1份;④上述材料配套电子文件。
3.申报受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003307,62003471
电子邮箱:jks.qgb@nies.net.cn
邮政编码: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社科处:
暑假值班:四牌楼2 号 老图书119室(83795192)、117室(83793762)
联系人:段梅娟 dmeijuan@126.com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5.相关管理文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