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检工作开始,
一、中检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1年,参加2014年的中检。不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如下一年中检仍未通过,二期经费不再拨付。无故不参加中检的,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项目,因故未参加2012年中检,或者中检未获通过的,必须参加本次中检。本次中检仍未通过的,将予以撤项。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各类人文社科项目。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二、中检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方式和提交材料
1. 本次中检采用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8月26日已开通。请各项目责任人尽快登录社科网,下载《中检报告书》并认真填写,然后登陆该管理系统,上传《中检报告书》、《重大事项变更信息表》(如有重大事项变更申请的)附件,同时网上填报“项目中期成果”(成果须与书面材料完全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须提交书面《重要变更申请表》同时在教育部网站“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填报。事项变更申请获社科司同意批复后方为有效。
3.书面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1份学校存档)。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将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申请变更的,报送《重要事项变更信息表》2份,单独装订。如涉及人员调整变更的,还须同时报送学校《课题登记变更表》1份,经所有参与人签字确认,院系审核盖章。
四、时间要求:教育部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9月20日(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上网填报,并将纸质中检材料送本院系科研秘书。各院系科研秘书最迟在9月16日统一将本单位纸质中检材料报送社科处。社科处统一核对网审,在线打印《中检汇总表》,报送中检材料。
提醒:
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请抓紧结项准备工作,如期办理结项。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专著已正式出版;完成预定论文并以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2篇以上高级别论文;研究报告获得地市级单位的采纳证明。最终成果形式必须与申报书或获同意的变更表完全一致。结项材料:
1.《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同时发送电子件;
2.成果复印件(专著用原件)3套;
3. 经专家鉴定的,提交专家个人鉴定意见(书面材料)和汇总鉴定意见(书面和电子件),成果鉴定5位专家须经社科处核准并备案。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4.
校内课题登记变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