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0   作者:段梅娟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理通知

 

各相关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关于清理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87号),本次清理范围2009年立项的未结项目、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到期的项目。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项目验收和结题工作,报送结项材料截止930日(学校受理截止925日)。此日期前可随时报送结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具体结项办理:

1.成果形式:结项成果必须与《申报书》(或获得批准的变更申请)约定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致(有单种成果形式,也有多种成果形式并列的,以申报书为准)。

2.成果鉴定与免鉴定:专著已正式出版;系列论文中本人第一署名的不少于3篇,其中有2篇以上高级别刊物;研究报告有地市级以上单位的正式采纳证明,上述情况可申请免鉴定。其余需由5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校内最多2名)对成果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通讯鉴定由专家分别出具成果鉴定意见并签名,项目负责人将专家鉴定意见录入汇总表(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件);会议鉴定由专家共同出具1份鉴定意见并全体签名。需进行成果鉴定的,请将推荐专家信息(姓名、职务职称、单位、联系方式、邮箱)或会议鉴定信息报社科处备案。所需专家经费由各项目咨询费正常列支。
  2.提交材料:
   1)《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终结报告书》中成员与《申报书》或获得批复的成员变更申请一致(结项证书将印有课题组成员姓名);经费使用情况须经财务审核并盖公章。
 
  2)经专家鉴定的,提交《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原件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系列论文提交装订好的复印件3套(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同时提交原刊2本;研究报告提交装订好的打印稿件3本;
  (4)打印《申请评审书》1份(不装订,到社科处复印签名页和盖章页后合成后装订)。
   5)有变更申请的应在终结报告书书中予以体现。  

3.申请延期结项:

列入清理的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延期时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日起计算),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1)《项目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项目中检工作近期将开始,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附件:

09年未结项目负责人:吴清烈    王珏    周琛    张昕   聂春雷    孙菁    刘占召 

1.关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doc

2.教育部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3.专家鉴定用表:教育部项目成果鉴定意见表(个人用).doc

                             教育部项目成果鉴定意见书(汇总用).doc

4.教育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项变更申请表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