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立项项目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2   作者:段梅娟

关于办理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立项项目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结果已正式发布 (教社科司函[2014136)立项通知书已下达(见附件及社科网站下载区域,也可到社科处领取彩印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1.及时登记可言信息。请登录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立项申请”中填写新增纵向科研项目基本信息、成员信息(成员顺序与申报书完全一致)、经费预算,上传申请书电子件和立项通知扫描件,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和社科处审核。经费到校后社科处将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办理经费切割手续。不系统登记的不能办理经费。

 2.严格执行研究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启动经费50%20156月将统一进行中检(要求本人正式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中检通过后下拨二期经费;结项后拨付余款。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人员、经费、研究周期、研究成果等变更,必须填写教育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并获教育部核准。

 3.按时并规范使用经费。教育部社科项目经费作为教育专项经费下达,每年年底必须清理结账并上报教育部。11月底学校财务处及开始账目清理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尽快使用并报销经费。逾期不使用的将予以收回。

 4.完成约定任务,及时办理结项。最终成果形式须与申报书一致。著作公开出版,或论文符合约定且有2篇以上高级别论文,或研究报告被地市级以上机构采纳并有正式采纳证明的,结项时可申请免于成果鉴定;否则须由学校组织专家鉴定后,方可申请结项。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附件:郭娜.jpg   季玉群.jpg  李可.jpg  李灵灵.jpg  乔光辉.jpg  曲颖.jpg  唐攀.jpg  田宏迩.jpg  田兆耀.jpg  吴斌.jpg  熊樟林.jpg   岳晓英.jpg  张乾元.jpg  张颖.jpg  周勇.jpg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