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社科重点、一般及青年项目年检及结项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2014年在研国家社科年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年检工作开始,请各院系梳理本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情况,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年检材料,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执行研究计划,按时完成约定任务。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检:
1.年检范围:2013年立项项目及以前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12月前不能提交结项材料并完成成果鉴定流程的项目)。年检材料10月10日前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审核汇总并上报。
2.检查内容:研究工作情况(按照项目研究计划,课题组做了哪些工作,研究进度如何;经费是如何使用(经费使用情况请填写:①已收到资助经费总数;②经费分类列支数与合计(通过学校个人财务平台查看);③余额数及使用计划。
申请过变更的项目,在年度检查或结项材料中必须予以注明。已申请延期2次的一般不予再次延期。
3.年检要求:
(1)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2份。要求A4纸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同时发送word电子件。(请使用2014年度修订的新表)
(2)若有重要事项变更(如延期、改变成果形式、内容有重大调整、课题组成员调整等),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份(本人签名)。变更须主管部门批复后生效。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件。
(3)涉及申请成员变更的,须同时填写校内《课题登记变更申请表》,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经院系签字盖章。成员变更获批同意后,项目负责人在社科管理系统成员变更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经院系和社科处审核后管理系统将显示变更后的状态。
二、结项办理:
立项项目须严格执行研究计划或申请变更获得同意后的新计划,按时申请验收结项。2008、2009年立项项目已列入清理范围,12月30日前省里须将专家鉴定意见和结项材料报送国家规划办,不能完成结项的将作终止处理。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10日底务必提交鉴定材料。其余项目可随时提交结项材料以便进入专家鉴定程序。结项要求见附件《管理流程》。
三、成果登记:
以专著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必须先鉴定然后出版。请2012年后正式出版了最终成果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项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和出版物简介,发送电子文件到社科处,由社科处汇总上报。
联系人:段梅娟 电话:83795192 52090240 电子邮箱:dmeijuan@126.com
一、三、五(九龙湖行政楼112室) 二、五(四牌楼老图119室)
年检用表: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