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结果
各相关院系:
教育部社科司对2012年批准立项项目(含2011年未通过中检)进行了中期检查,我校参检项目17项,提交变更申请9份。现通过中检16项,9项变更事项得到同意批复,具体如下:
通过中检16项:涂建明、孙迎联、袁久红、孙志海、吴兰香、倪进、高照明、王海燕、李守伟、周路路、叶海涛、陈良斌、单平基、朱鹏飞(实际负责人易波)、李昕、张胤。
变更回复:倪进(最终成果由论文变更为著作),单平基(最终成果由论文变更为著作),涂建明(最终成果由咨询报告、论文变更为系列论文),陈良斌(增加课题组成员并调整成员排序),叶海涛(最终成果由论文变更为著作和论文、增加和调整课题组成员),孙志海(延期至2015年10月、调整成员排序),孙迎联(延期至2015年12月),朱鹏飞(最终成果变更为系列论文),陈小怡(撤项)。
已通过中检的项目在完成约定任务后,可随时申请结项。结项受理:
1. 符合免鉴定条件的,提交《终结报告书》2份(含word电子文档,其中须盖好财务处章);打印申请书1份(不装订,社科处复印相关盖章页后合成装订);最终成果3套(著作3本;论文提交复印件3套,原刊2本;研究报告提交打印装订本3本)。
2.不符合免鉴定条件的,须邀专家进行成果鉴定,请项目负责人推荐5名鉴定专家(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并与社科处联系确定鉴定方式(会议或通讯鉴定)。除提交相关结项材料外,同时提交专家鉴定材料(通讯鉴定提交汇总表2份,含word电子件,后附专家个人签名的鉴定意见;会议鉴定则提交专家签名的鉴定意见2份,含word电子件)。
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n@126.com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