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教育部2014年中检项目和7-11月结项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作者:段梅娟

关于办理教育部2014年中检项目和7-11月结项项目经费的通知

 

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412月底教育部社科司下达的第二批科研经费,包括通过中期检查的一般项目的二期经费(总额的30%20147-11月获得结项项目的尾款(10%)、工程人才培养专项项目尾款等。经费已到学校,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下列事项:

1.到社科处办理经费切割手续。领取拨款通知单到财务处专项科办经费录入,到柜台办理入账,然后按预算使用经费。四牌楼和九龙湖校区财务处均可办理经费手续。

2.结项项目负责人请登录社科管理系统,在“结项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结项证书扫描件,提交院系和社科处审核,获得通过后系统显示结项状态。

3.该项经费为教育部2014年度财政拨款,按规定须当年使用完毕。由于经费下达晚,经协调稍作调整,请项目负责人2015630前使用完毕。

联系人:段梅娟一、三、四(九龙湖行政楼11252090240

二、五(四牌楼老图11983795192

 

附件:

通过中检16项:

涂建明 李守伟 周路路 袁久红 孙迎联 孙志海 高照明 叶海涛 陈良斌

单平基 朱鹏飞(易波) 吴兰香 倪进 李昕 张胤 王海燕

一般项目结项11项:

高彦彦 张昕 吴清烈 刘占召 聂春雷 季欣 荆琦 赫云 孙菁 周琛 顾金亮

专项任务结项1项:韦钰

 

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