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作者:段梅娟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

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283号),项目组织实施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相关内容详见附件。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课题指南》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课题组须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构建,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2.
申请2015年国家社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专项;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也不能同时申报。有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在研各类国家社科项目和各类国家自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能申报;20132014连续2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停报1年。
  3.
2015年诸多项目之间不能兼报,请院系做好统筹协调与资格审核工作。

三、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5篇以上且至少有2篇核心期刊)。所有成果均须按照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项目申报系统(未注册的须作个人注册)下载2015年新版《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
网络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2015年3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和推荐提交。社科处受理正式申报材料时间为人3月2日。社科处对照书面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时如发现问题,将退回申请人修改以便重新上传并报送修改后的申报。申报系统关闭后不能再进行操作。

3.报送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其中1份加盖院系公章。文科院系又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注: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联系人:段梅娟8379519252090240dmeijuan@126.com

 

附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通知.docx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

   

                        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