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部门:
教育部社科司发布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283号),项目组织实施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相关内容详见附件。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课题指南》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课题组须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构建,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2.申请2015年国家社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专项;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也不能同时申报。有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在研各类国家社科项目和各类国家自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能申报;2013、2014连续2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停报1年。
3.因2015年诸多项目之间不能兼报,请院系做好统筹协调与资格审核工作。
三、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5篇以上且至少有2篇核心期刊)。所有成果均须按照规定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项目申报系统”(未注册的须作个人注册)下载2015年新版《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网络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2015年3月10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和推荐提交。社科处受理正式申报材料时间为人3月2日。社科处对照书面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时如发现问题,将退回申请人修改以便重新上传并报送修改后的申报。申报系统关闭后不能再进行操作。
3.报送纸质材料:《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其中1份加盖院系公章。文科院系又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注: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联系人:段梅娟8379519252090240dmeijuan@126.com
附件: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