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结束

发布时间:2015-03-31   作者:段梅娟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结束

  

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327日结束。本届成果申报范围为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相关科研成果。我校今年共组织申报成果39项,经专家审核,最后限额推荐34项成果报送教育部。其中经管学院8项、艺术学院7项、法学院7项、人文学院6项、学习中心2项、外国语学院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1项,教师发展中心1项、档案馆1项。本届成果申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社科处对获得推荐的34项成果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并专程报送北京。经高校评价中心验收全部合格。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系文科科研最高奖,3年申报1次,并实行限额申报。该奖项采用同行评审方式进行,所有成果按照二级、三级学科进行划分,评审专家也按学科进行分组,每组5-9人,集中评审,各位专家对所评审的材料予以定性和定量评价,最后汇总排序评定。专家的聘请不限于高校系统,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本届奖项设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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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我校推荐申报汇总表简版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