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艺术基金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是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专业性、公益性基金。该基金支持中国化的艺术创作,主要包括“舞台艺术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涵盖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美术、书法、摄影等10几个大的艺术门类近80种艺术形式,通过基金资助,引导文化艺术工作者创作更多反映中华文化精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中国精神、中国气派的优秀文艺作品。国家艺术基金也是今后文化部门管理、资助、扶持和引导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机制。
2015年国家艺术基金重点资助四个方面的项目,即“舞台艺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如有意申报,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http://www.cnaf.cn/),阅读《申报指南》,咨询了解。国家艺术基金网申报时间:3月1日—5月1日(5月1日后申报平台即关闭)。
注:国家艺术基金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非同一基金种类
联系人:段梅娟83795192 (二、五)52090240(一、三、四)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