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28号),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定于2015年6月11日—8月10日开展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
设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和其他类别课题。重大、重点招标课题设指南(申报课题须与指南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请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资助额度为重大课题30-50万元、重点课题30万元、一般课题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2万元。须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编制经费预算。
二、申报资格
申请重大、重点课题须有正高职称,申请其他类别课题须具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2名正高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青年项目(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0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手写签字确认。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
3.在研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全国教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年8月10日之前的可申请)。
4.申请国家自科、国家社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
5、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须按要求在《评审书》中注明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
6、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完成时限: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2年;其他类别课题1-3年,最多5年。
四、申报组织:
1、限额申报,申报单位要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减少重复申报,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2、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重大、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7份。(2) 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3、申报时间:2015年6月11日起至8月10日止。社科处受理截止:8月6日。请注意学校暑假安排,联系社科处值班人员办理审核、用印、邮寄事项。
学校邮寄:重大重点《申请书》6份;其他类别《申请书》2份、活页6份;学校盖章汇总表1份;发送上述电子文件。
联系方式:
全国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010—62003471,62003307
电子邮箱:qgb@moe.edu.cn;邮政编码:1000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http://onsgep.moe.edu.cn)
社科处联系人:段梅娟 83795192 52090240 dmeijuam@126.com
暑假值班安排见相关通知
附件:
4.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