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检评估。中检评估对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完成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参与本次检查评估的重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目录等内容将在全国规划办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按时提交检查评估报告的项目一律不拨付后续经费;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违规使用经费的项目,将视情况做出调整资助计划、暂停拨付经费、终止研究等处理。请相关院系和首席专家高度重视,做好中检评估工作。
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1年、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类和跨学科类),我校参检项目首席专家:2011年周佑勇、2013年田海平
二、检查内容: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考和建议等。各项评估内容的填写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经费使用情况须由财务处出具清单、审核用印。
三、评估要求
1.本通知请首席专家转发到本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
2.请项目首席专家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清单》(附件3)。《阶段性成果清单》纸质版附在《中期检查评估表》第4页后装订。
3.根据立项协议,部分选题重大、分量厚重,研究规模大、周期长、带有工程性质,经费缺口较大的项目,可填写《中期检查评估表》第6页“(五)经费缺口情况”。经费无较大缺口的,不填此项。
4.中检材料:纸质《中检评估表》(内含阶段性成果清单)2份;申请追加经费的报送6份。同时发送《中期检查评估表》、《阶段性成果清单》电子件。
5.截止时间:6月25日请报送书面中检材料到社科处,社科处审核用印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联系人:段梅娟8379519252090240dmeijuan@126.com
2015年6月20日
附件:
3.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信息汇总表(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