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通知
各相关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7月中旬教育部社科司发布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67号),对2010年立项项目进行清理。列入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办理结项,按照要求提交有关结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办理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社科司年底前公布本次项目清理情况。
我校清理名单:王珏、何志宁、孟鸿志、宣国富、张文静、梁卫霞、肖媛、贾鸿雁、黄有亮。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自项目责任人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日起计算)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审定。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已2次申请延期的项目不能再申请。
结项办理和提交材料:
注意:最终成果与《申请评审书》(或获批复的《变更申请表》完全一致,当初申请最终成果2项(甚至2项以上)的,必须提交2项(或以上)最终成果;成员顺序与申请书完全一致(结项证书将写明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姓名)。
1.符合免鉴定条件(专著正式出版;论文本人第一署名正式发表2篇高级别论文;研究报告有使用单位正式采纳证明)的可申请免鉴定办理结项;如最终成果有2项,2项须符合免鉴定规定,否则要通过专家鉴定才能申请结项。
(1)《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电子版(Word格式);《终结报告书》内经费使用情况须经财务处审核盖章。
(2)项目成果原件3套(论文可提交装订好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3套,同时提供原刊2本(不退回)。
(3)《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请打印原《申请评审书》,不装订,由社科处合成盖章页后再行装订)。
2.不符合免鉴定条件的,须由5名正高同行专家作成果鉴定后。请提供5名(校内最多2名)专家姓名、单位、职称、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到社科处审核备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交由相关专家鉴定,由专家本人出具鉴定意见并签名。
(1)《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电子版(Word格式);《终结报告书》内经费使用情况须经财务处审核盖章。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最终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
(4)《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请打印原《申请评审书》,不装订,由社科处合成盖章页后再行装订)。
3.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可在变更申请表中进行详细说明)。
联系人:段梅娟5209024083795192dmeijuan@126.com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清理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清理通知.doc
5.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涉及人员变更的同时填写校内《
课题登记变更表.doc》)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