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作者:李建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高校
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重大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来源、研究周期及经费安排

  参与此次招标的基地重大项目选题由2015年新批准立项建设的10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学术发展方向确定(见附件1)。各中标基地重大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经费资助额度由评审专家根据中标项目的质量综合评定,由各招标基地从基地建设经费中统一列支。

  二、投标条件

  全省高校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编在岗,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所在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611日后出生),能够按《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参加投标。

  基地重大项目同时面向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系统开放。欢迎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系统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参加投标。

  目前正在承担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委托研究项目、基地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三、投标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投标组织工作,指导投标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书(基地重大项目)》(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并于20151124日(星期二)前集中将《申报书》一式6份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电话:83793762;电子版发送至denglijianmei@163.com

  

附件:1.附件1 基地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
    2.附件2- 基地重大项目申报书表单_distributed.pdf

  

社科处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