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和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作者:段梅娟

关于核对和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推动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升级改造,提高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国家社科规划办委托人民网设计建成了相关专家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并已开通,现阶段正在进行专家数据库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专家信息核对与更新:

我校现有入库专家(共计33人,名单见附件)请重新填写《专家登记表》。务请将各栏信息填写完整(请参考填写示例。毕业院校指获得最高学位的学校,栏目无内容的如行政职务等可不填)。

特别注意:

1.现有专家信息不完整或有变化的务请补充和修改(特别是专家身份证号码要填上)

2.现有专家已调动至外省区市工作单位的,也请通知填写,并注明所在单位变更情况。

3.如专家退休、去世等需退出数据库的,须经省社科规划办将变更情况统计并函报(拟删除专家请简单说明原因),由国家规划办宣传处统一修改、删除。建议近年退休,或仍返聘的专家,能正常参与评审工作的,可照常填写《专家登记表》。

  

    二、增补专家

1.推荐增补专家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正高职称,有较强专业能力、突出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熟悉或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认真负责,学风优良,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僻学科可65岁以下)。新增专家应优先补充原数据库中自然更替的空缺,并注意学科平衡。

2.我校按照比例可增补13名专家入库。请各学院按照上述条件推荐相关专家,汇总本单位《新增专家登记表》,打印1份盖院章,同时发送电子件,由社科处审核汇总后向省规划办申请增补。

现有和新增《专家登记表》为同一份表格(内有填写示例),填写要求一致。请学院审核信息是否完整,并将现有和新增补专家信息分开汇总,各打印1份盖院章,同时发送电子件到社科处。报送截止日期:1127日。

  

联系人:段梅娟5209024083795192dmeijuan@126.com

  

附件:1.同行专家信息.docx

           2.专家登记表.xls

           3.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表.doc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