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专项资金拨付通知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已于今年8月份提前启动。各文科学院提交了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并逐步落实相关工作。为确实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社科处拨付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专项资金到人文学院、法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各学院开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该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资料费、评审会议费(≦40%)和专家评审费(≦30%),专款专用。其他理工科院系、直属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由社科处组织落实。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