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作者:段梅娟

关于推荐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文科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国家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要求,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对科技评价与评审系统进行了重新设计开发。该系统涵盖了教育部科技奖励、成果评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等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业务需求,该系统将扩展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的人才计划、基地建设、产学研结合等项目的评价和评估工作中。

 专家库建设工作是评价系统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满足评价系统的功能需求,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正在征集专家信息,418日前完成集中采集工作。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前完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采集工作。418日科研院、社科处分别负责全校自科、社科专家的推荐审核。

 1.本次推荐范围为从事科研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该系统。

 2. 专家库系统(http://211.151.90.194/zjk)。学校已在该系统中设置各学院为二级管理单位,由各学院负责本单位专家的推荐及审核;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或办公室秘书)为二级单位管理员(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发送到飞信或OA系统)。

 3.二级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专家新增工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有以下三种运作方式,请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①系统可批量导入专家信息。科研秘书先通知相关专家填写信息表,汇总后导入,系统将产生若干新增专家,在专家列表中将显示专家用户号和初始密码。将该信息通知专家,由专家个人登录系统修改完善专家信息。

②科研秘书也可以在系统中先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新增用户(需要专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增的专家在专家列表中将显示专家用户号和初始密码,将该信息通知专家,由专家个人登录系统修改完善专家信息并提交;

③二级单位管理员在建好的账号中协助专家完成基本信息、专家荣誉头衔、专家学科信息的录入和修改工作,录入完成后再由专家登录系统确认和修改。

二级管理员建立专家用户号后,要在“修改”中进行授权(维护、查看)处理,不授权的话专家只有查看权限。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周五)     dmeijuan@126.com

  

附件:

1.关于征集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信息系统评审专家的通知.doc

2.2016年专家库系统使用手册(管理员使用).docx

3.2016年专家库系统使用手册(专家使用).docx

4.专家信息表.xlsx

5.学科代码.xlsx

 

                              社 科 处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