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清理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   作者:李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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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201625  

关于做好我校清理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省规划办决定对 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关于结项时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 2016 1130(星期三)前按程序向社科处提出结项申请,办理结项手续,逾期社科处和省规划办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鉴定结项。

  2. 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我校社科处审批同意后报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3. 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3篇及以上省级刊物发表的系列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和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请各位相关院系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名单见下),并抓紧将清理项目情况综合报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

 

2012年度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名单:周少华(法学院)、岳瑨(人文学院)、张萍(外国语学院)、杭文(交通学院)、许博(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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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