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教育部结项项目经费使用与办理通知
相关院系、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5年12月至今2016年3月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经费通知如下:
项目尾款为总经费的10%,劳务费按10%统一办理。
一、2016年1月下拨了15个项目的科研尾款,该项经费2015年12月下旬到款,经报告同意延期半年使用,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6月30日前使用并报销完毕。
附名单:贾鸿雁、甘锋、宣国富、陈绘、李倍雷、张文静、孟鸿志、何志宁、黄有亮、肖媛、叶海涛、孙志海(专项任务)(扫描件已发布)
二、2016年5月下拨8个项目的科研尾款,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使用、报销完毕。该笔经费尚未到校,为方便大家及时使用,学校可赤字运行,经费由财务处拨付到位,请项目负责人及时查看到款信息。
附名单:李德智、崔军、王涛、梁卫霞、陈良斌、孙志海、倪进、王海燕(机械学院)
证书扫描:
李德智.jpg、
崔军.jpg 、
王涛.jpg、
梁卫霞.jpg、
陈良斌.jpg
孙志海2016.3.3.pdf、
倪进.jpg、
王海燕.jpg
三、结项项目负责人请登录社科处网站“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结项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结项目证书扫描件,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和社科处审核,以便系统显示结项状态。如申办了成员变更的,请先在社科系统的“变更申请”中填写变更信息,上传变更批复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填写结项信息。
请科研秘书提醒本单位结项项目负责人及时使用并报销经费。
联系人:段梅娟一、二、三、四(九龙湖行政楼112室52090240)
五(四牌楼老图119室83795192)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