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作者:段梅娟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通知

  

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活动521日至710日进行。请有关单位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根据评审要求和条件组织申报。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评奖范围:参评成果限定在201111日至20151231日。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以及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单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纳的教育科研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推荐,均可参加此次评奖。

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评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组织

1.社科处受理各单位报奖材料截止时间:630

2.申报材料:

①《申报评审书》一式9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锋装订,其中1份由学院审核推荐并盖公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②参评成果原件1份。

③申报汇总表1份。

④上述3个材料的电子文档。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126.com 

  

    附件 :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2评选奖励办法.pdf

    3申报评审书.doc

    4申报汇总表.xls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