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今年立项资助的各类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基础扶持项目、重大引导项目、基地与智库项目)经费3月份已下达。根据相关管理规定,6月15日前须使用50%,9月30日须使用完毕。未及时使用的将由学校统一收回,同时按同比例核减后期拨款。为避免届时财务报销预约困难,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尽早进入报销程序。
附件:相关立项通知
2016基础扶持立项扫描件.pdf
2016重大引导立项扫描件.pdf
2016基地课题立项扫描件.pdf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