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2   作者:段梅娟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接教育部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6号),2016年度中检工作开始。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中后期管理系统”已开通,我校参加中检的32个项目已列入。因值暑假,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通知到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在71日前完成中检工作,有特殊情况请及时通报社科处。现转发相关文件并通知主要事项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4年立项项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中检(例如未能达到中检要求),可在线申请变更延期并参加2017年的中检)。

2013年立项的项目因故未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的项目。

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根据自身进展情况(是否达到中检通过的要求)也可参加此次中检。

注:所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必须通过中检后才能申请结项。

附我校参检名单:

2013年立项未中检项目:数学系黄性芳、人文学院邵文实

2014年立项项目:

人文学院:季玉群、郭娜、田兆耀、乔光辉、李灵灵

法学院:李可、熊樟林、

       经管学院:吴斌、张颖、唐攀

       艺术学院:张乾元、岳晓英

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勇

       公卫学院:田宏逊

       学习中心:叶兆宁(工程人才,请另行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

2015年立项项目:

马克思主义学院:翁寒冰、陈硕、周晓露

经管学院:陈丰龙、汪敏达、王宏

法学院:刘艳红、张雪莲

人文学院:胡伟、王化起、洪岩壁

艺术学院:刘芊(已变更到我校)

外国语学院:季月

图书馆:孟祥保

土木学院:杜静

学习中心:邓慧华

专项任务:吴荣顺、凌继尧、程泰宁(请另行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
   二、中检要求:
        1.自查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
        2.中检通过标准: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三、中检操作:
        1.网上填写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中后期管理系统”已开通,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http://www.sinoss.net/),中后期管理系统,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同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中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如有最终成果形式、成员、延期等重大事项变更需求者填写)。

        2.报送书面材料到社科处。项目信息库开放截止日期:2016714日。因值暑假,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放假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及时报送书面中检材料(四牌楼、九龙湖均可)。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专著原件1份,同时复印封面、目录1份,装订在1份《中检报告书》后供存档;论文及研究报告提交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即可,分别附在2份《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请提交书面变更表2份(本人签字),涉及人员变更的须同时提交学校变更登记表1份(学院签字盖章)。
    (4)社科处在系统中对中检和变更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在线打印《中检汇总表》。

四、提醒注意:

1.中检结果在社科网公布,获得通过的项目届时将下拨中期经费。所有教育部项目均须参加并通过中期检查才能申请办理结项。

2.结项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与申请书或获得批准的变更申请必须完全一致,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最终成果形式的,必须提交相应的两种(或以上)成果,不能自行挑选其中的一种来申请结项。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2.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3.课题登记变更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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