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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就我校2016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于7月11日(星期一)前报送社科处,同时将各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命名规则:“学校-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发至denglijianmei@163.com。逾期不签订项目任务书视为自动放弃研究,教育厅将作撤项处理并停拨资助经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是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必须分阶段提交调查研究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性研究项目还必须提交政策咨询建议。
三、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由省教育厅下拨至各有关学校。重大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批准经费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结项验收后拨付10%。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给予经费资助。党建研究专题项目由江苏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拨付资助经费。
四、各相关院系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我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
备注:暑假社科处周一和周三有老师值班。
我校相关项目负责人名单:冯伟、陈健、沈亚丹、华苏永、罗涛、王骏、刘岚、刑纪红、张明杰、郭锋萍、胡汉辉。
附件:1.
附件1-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一览表_看图王.pdf
2.
附件2-201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一览表_看图王.pdf
3.
附件3-2016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一览表_看图王.pdf
5.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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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