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使用2016年度各类基本业务费项目经费的提醒通知
各有关院系、科研机构,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基本业务费项目相关管理办法,2016年下达的各类基本业务费项目经费9月30日前务必使用完毕,逾期未能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并重新调配。请各学院科研领导、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尽早准备报账凭据、预约财务报销。
基础扶持、基地课题、重大引导和智库课题等各类资助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人:吕晔灵 段梅娟(周二、五)83790602 (周一、三、四)52090240
附件:
3.
2016 年6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省部级基地(智库)年度课题立项通知.pdf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