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各类基本业务费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0   作者:吕晔灵

  

各有关院系、科研基地,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教育部发布(教财司函【2016593号),要求各高校组织开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并将其作为后续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管理参考因素。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处现对20152016年立项的各类文科基本费项目(重大引导、基础扶持、基地与智库课题)进行检查,请各院系、科研基地高度重视,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表格,按时报送检查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2015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附件1、附件2)”。该表列数众多,基本信息请复制当初《任务书》中“项目信息简表”,重点填写立项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具体填报要求详见表内红色说明。

2、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年度进展报告》(详见附件3)。如果项目已达到结题标准(验收标准见附件),请直接填写《结题报告》(详见附件4,相关成果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后一起装订)。

3.报送材料:(1)书面《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1份;(2项目汇总表、《年度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电子文档。各单位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4.报送时间截止:20161024

联系人:吕晔灵 52090240  83790602        386946286@qq.com

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附件:

        1、附件1 2015年项目汇总表.xls

2附件2 2016年项目汇总表.xls

3附件3 社科类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4附件4 社科类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doc

    基本业务费项目验收标准.doc  

5、2015、2016年度项目清单:

   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项目.xls

   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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