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作者:段梅娟

2017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

各有关院系: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旨在集中推出反映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最高水准的创新成果,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0-60万。教材、译著、工具书、散篇论文、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2017年《成果文库》从41日开始受理申报,至531日截止。社科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523日。在职教师与退休人员均可申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落实申报项目。

一、申报组织重点:

1.国家社科结项鉴定等级“良好”以上,成果尚未出版;

3.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已完成尚未出版的研究成果;

3.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二、注意事项:

1.《成果文库》申报成果不得申请同年度国社后期资助项目;

2.《成果文库》入选作品不能作为其他国社项目的结项成果予以使用。

3.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截至申报时须已结项。

4.申报人一般应具正高职称;如联合申报,申报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第一作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

三、申报受理:

社科处受理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省规划办。

1.《申报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中1份由学院审核盖章并填写好推荐意见;

2.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概要一式5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

4.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

5.电子光盘2张,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联系人:段梅娟5209024083795192dmeijuan@126.com

  

                     2017331

附件:1.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申报通知.docx

2.成果文库申请书.doc

3.成果文库汇总表.xls

4. 成果文库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