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清理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7   作者:李建梅

关于做好我校清理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省规划办决定对 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4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别的在研项目。

2、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我校社科处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3、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4、关于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18年 11月 30日(星期五)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一律不再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和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请各位相关院系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名单见下),并抓紧将清理项目情况综合报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

  

清理名单:袁久红(14SZA004马克思主义学院)、杨素云(法学院)、吴利华(经管学院)、翁寒冰(马克思主义学院)、刘作(人文学院)、孙志海(马克思主义学院)、邱斌(经管学院)、侯赟慧(经管学院)、高晓红(人文学院)、杨洁(法学院)、刘建利(法学院)、乔光辉(人文学院)、许克琪(外国语学院)、王华宝(人文学院)、刘萍(外国语学院)、杨煜(人文学院)、刘克华(外国语学院)、臧新(经管学院)、王茂祥(经管学院)、高广旭(人文学院)、刘艳红(14ZD003,法学院)、徐盈之(14ZD011,经管学院)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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