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检提醒事项

发布时间:2018-10-16   作者:段梅娟

一、学校受理截止日期:20181031

二、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全部参加年检(2018年新立项项目,以及20181031日前能提交结项验收的项目除外)。各学院科研秘书务请通知到有关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执行情况与阶段性成果请据实填写。阶段性成果按年度填写自立项以来本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非仅填报18年成果);成果必须标注;请注明刊物级别;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和指导的研究生论文不要填入。

四、经费使用情况是年检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委托北京立信会计事务所组织实施了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专项审计,并发文要求有问题的单位严格整改,江苏省有5个单位接受了审计。

请各项目负责人通过年检认真审查自己的经费使用情况,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使用经费。年检表中提交经费使用情况,必须通过学校高级财务平台查实,列出收到经费总数(含直接和间接),各栏目具体开支,已使用经费总数,结余经费数,下一年度结余经费的大致使用计划。

特别提醒:1.间接费用扣除管理费后为绩效,由学校统筹管理。绩效的70%已划拨到各项目负责人绩效本,用于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绩效奖励,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文件和参与完成课题的情况分配。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能在直接费用的劳务费中列支;直接费用中的劳务费只能用于参与课题的研究生和课题临时聘用人员的酬金。

2.按照预算使用经费,会议、差旅与国际合作交流,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三个栏目预算不能调增,如确需调增必须报全国社科规划办核准。其余栏目如果有调整需要,必须提交预算调整申请报社科处、财务处核准。 

五、变更申请:若有延期、改变成果形式、内容重大调整、课题组成员调整等需求,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本人签名,同时发送电子文件)。涉及成员变更的还须同时提交1份校内《课题登记变更申请表》(所有成员签字确认、院系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

1.《中检检查表》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配套word电子件。

2.如有变更,报送《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份,含电子文档;有成员变更的还须报送校内《课题登记变更申请表》1份。

七、详细要求与有关用表见920日社科处理相关通知与附件。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