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清理2015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省规划办决定对 2015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5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别在研项目。
2、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我校社科处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3、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3)预期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如书稿已正式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4、关于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19年 9月 13日(星期五)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一律不再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和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清理工作,请各位相关院系科研秘书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名单见下),并抓紧将清理项目情况综合报社科处。
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邮箱denglijianmei@163.com,办公地址: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119室。
清理名单:陆薇薇(外国语学院)、翟俊生(经管学院)、欧阳本祺(法学院)、刘启川(法学院)、高健(外国语学院)、汤斌(外国语学院)、崔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周渝(艺术学院)、方浩(艺术学院)、郝云(艺术学院)、卢爱华(人文学院)、田海平(人文学院)。
附件:
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社科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