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经学校推荐、专家遴选、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项1002项,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957项、纪检监察专题项目10项、高校财务管理专题项目14项、外语教学专题项目21项(详见附件1)。为表述更加准确规范,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 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依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申报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的最终成果完成计划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 《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各相关单位需按照要求落实思政专项的资助经费,每项不低于1万元。外语教学专题项目由高校教育出版社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给予经费资助。
三、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跟踪管理,提醒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督促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有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10月15日(星期二)前向学校社科处报送《项目任务书》1份(相关表格见附件),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
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电话:8379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