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和年度检查通知
各相关院系、各基地、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及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东南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结项和年度检查。请相关院系、基地督促项目负责人执行研究计划,按时提交结项和年度检查材料。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安排
根据《东南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两年,项目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者有校科研基金或本专项项目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根据《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的规定,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办理结项。
(一)结项范围
1.2018年以前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现已不再接受延期申请,必须提交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要求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者,原则上将依照规定取消2021年度申请资格。
2.2019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应尽快提交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参见“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3.2020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若达到结项要求,也可提交结项材料;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参见“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二)结项材料要求
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验收标准(附件1《东南大学校内人文社科项目验收标准》)达到结项要求的,认真填写《社科类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如老师不确定是否应结项或不清楚是否有在研项目,请及时咨询社科处确认。
二、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和材料
1.2019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未达到结项要求的仅可以申请延期一年,需提交《社科类项目年检报告》(附件3)和《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延期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注意合理安排研究工作,把握计划进度,及时结项。
2.2020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需提交《社科类项目年检报告》(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三、工作要求
根据《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的规定,省部级基地研究项目、基础科研扶持项目延期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重大引导项目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项目未按时结项,原则上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根据管理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项目结项和年度检查的组织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上交材料,文科院系教师请将材料汇总至科研秘书老师,于12月18日(周五)下班前将材料交至社科处:
1.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章,与论文(务必标注是否CSSCI源刊)、获奖、立项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
2.电子版(含证明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henyeqing1005@126.com,结项与年度检查分两个文件夹,文档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年份+结题报告”或“姓名+年份+年检报告”;
3.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或年度检查材料者,可视情节给予撤销项目或者取消2021年度申请资格的处理。请知悉!
校社科处联系人:沈也晴
联系电话:025-52090239
办公地址:九龙湖行政楼110办公室
电子邮箱:shenyeqing1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