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8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规划办现对2018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8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科处同意后报省规划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预期成果为书稿的,需要到社科处查重。
请各单位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督促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2年9月6日(星期二)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二份(财务处和审计处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供学校留存,财务清单(财务处盖章)和最终成果简介(负责人签名)各一式二份(都以活页形式夹在鉴定结项审批书内),装订成册的结项成果3套(需隐去相关信息)。
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建梅;联系电话:83793762;52091369。
我校清理名单:李小旋、沈淑琦、陈峥嵘、吴婷、冯煜清、张马林、丁溢、单平基、顾欣、管驰明、邵军、郭建平
附件1:
省社科基金鉴定结项审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