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作者:段梅娟

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开始受理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很多相同要求,也有一些特殊要求,请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文件,按规定填报。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部网站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2.申报重点项目者,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一般项目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6.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二、项目类别

设艺术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以及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填报项目类别时,同时选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立项。

经费与研究周期

资助额度和经费预算大致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相关内容:管理费一般项目0.2万、重点项目0.3万;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各不超过10%。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至3年。

四、申报方式

1.全面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申报和提交时间从2016年1月15日起至3月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人系统提交后请及时联系社科处网上审核,如有问题可直接退回修改。社科处审核合格后系统提交至省文化厅。

2.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

  

联系人:段梅娟5209024083795192dmeijuan@126.com

  

附件:1.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docx

      2.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3.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016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