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各类经费办理通知
相关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社科司“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6年经费(第二批)”已到我校账户,主要包括2016年立项项目首期经费、2015年立项项目二期经费(总经费的20%)、2016年二、三季度结项项目尾款、2016年项目专家评审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费属于繁荣计划专项,当年下达经费必须当年使用完毕,届时财务处将清理经费。由于本批经费12月才下达,经协商延期半年,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6月30日前使用完毕(专家评审费除外)。各类经费办理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年立项项目总18万元:编制资金预算表、系统填写信息、统一经费拨款
1.实施新经费管理办法。预算一次核定,按年度分期下达。未通过中检的,停止下达下一年度后续经费。 设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比例为50万及以下的30%,50万至500万的20%,超过500万的13%。我校间接费用中管理费执行原标准:一般与青年项目为0.2万元,其余为绩效支出,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激励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开展科研,与研究进度、完成质量、实际贡献挂钩。直接费用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差旅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能用于有工资的课题组成员)、印刷与宣传费及其他8个科目,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并报销。
2.填写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项目时负责人已做好年度预算分配及各科目的开支计划。由于实行新管理办法,设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请项目负责人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和研究实际需要,重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表》,打印2份,本人签名确认后报送社科处。
3.科研信息系统登记。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处网站“社科科研管理系统”,在“立项申请”中填写新增纵向项目信息。注意准确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经费选填软件)、课题组成员信息(含负责人,顺序与申报书完全一致,所有人员工作量合计100%)、资金预算表(模板尚未更新,本次由社科处维护处理)、上传附件(申报书电子件、立项通知扫描件),提交学院和社科处审核。未经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的无法办理经费拨款。
4.统一办理经费拨款。在所有相关项目信息网审通过后,社科处统一办理经费拨款单,报送财务处做经费入账。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高级财务平台查询经费到账信息,并可实时报销。
二、2015年立项项目二期经费:下达经费27.2万元
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名单见附件)),按总经费20%下达二期经费。社科处统一办理经费拨款报送财务处入账,项目负责人通过高级财务平台可查经费到账信息。
另,2016年我校共有24个项目参加中期检查,其中23个项目(含2014年项目及部分2015年项目,详见附件)通过了中检。通过中检项目的后续经费(20%)也将陆续下达,届时社科处直接办理经费拨款手续,网上发布通知提醒项目负责人查看到账信息。
三、2016年4-8月份结项项目尾款:2项1.6万
结项项目:
2016.5.16吴雪萌.jpg、
2016-5-27袁久红.jpg。请项目负责人在社科管理系统中填写结项信息并上传结项证书扫描件,提交学院和社科处审核,有人员变更的先申请成院变更,审核通过后再填写结项信息。社科处直接办理结项尾款拨款手续。
四、2016年项目专家评审费:5.885万元
社科处通过学校财务报销平台填写专家酬金信息,预约报销,由财务处办理酬金拨款。社科处将通过短信提醒相关专家查看酬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段梅娟星期一至四(九龙湖行政楼112室52090240)
星期五(四牌楼老图119室83795192)
dmeijuan@126.com
附件:1.2016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及立项通知书扫描件
李倍雷.pdf
李守伟.pdf
邱文教.pdf
孙会娟.pdf
卫平民.pdf
朱丽田.pdf
4.2015年立项项目负责人:
马院: 翁寒冰 陈硕 周晓露
经管学院:陈丰龙 汪敏达 王宏
人文学院:胡伟 王化起 洪岩璧
法学院: 刘艳红 张雪莲
外语学院:季月
图书馆: 孟祥保
土木学院:杜静
学习中心:邓慧华
艺术学院:刘芊
5.2016年通过中检项目名单
20161108中检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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