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提前启动。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省规划办受理时间为5月10日。学校受理截止5月8日。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完成80%以上,退休人员完成60%)的人文社科基础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在职教师和退休人员均可申报。请各院系认真落实,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一、有关出版规定、其他要求、资助经费、申报条件等详见通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①通过后不满2年;②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③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三、申报受理:
社科处受理本校申报材料,审核用印后报送省规划办。
1.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连同申报成果交社科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中1份学院审核盖章。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5份;
3.申报成果书稿5套(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电子光盘2张,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