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作者:段梅娟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提前启动。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415日至515日,省规划办受理时间为510日。学校受理截止58日。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完成80%以上,退休人员完成60%)的人文社科基础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在职教师和退休人员均可申报。请各院系认真落实,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一、有关出版规定、其他要求资助经费申报条件等详见通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①通过后不满2年;②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③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三、申报受理:

社科处受理本校申报材料,审核用印后报送省规划办。

1.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连同申报成果交社科处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中1份学院审核盖章。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5份;

3.申报成果书稿5套(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5.电子光盘2张,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联系人:段梅娟  52090240  83795192   dmeijuan@126.com

  

             2017331

附件:1.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x

 2.后期资助问答.doc

3.后期资助申请书.doc

4.后期资助汇总表.xls

5.后期资助代码表.xls